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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与危险漫步不得不说的故事

影片《速度与激情7》,当吉布森得知黑客是个漂亮的女孩时,露出一脸惊讶之色。他想象中的黑客,是一脸倦容,带着厚厚的眼镜却依然遮挡不住黑眼圈的宅男。

没遇到危险漫步之前,我也这么认为。

毕业之后,分配的工作又苦又累,索然无味不说,薪水还低得可怜。我毅然辞职,满街的招聘广告,没有一张是写给我的。不知不觉,又走到了“书店”。

这间书店只属于我,它里面没有书,门外的招牌,用魏碑写着:甜言蜜语女装。两年前,我看好这家门面,想在这里开一间书店,当时的转让费是八万。现在,我手里有转让它的资本,这条街门面房的转让费却已涨到了八万。两年前的资本,两年后无法兑现什么。

 我进了些书,摆摊卖。摊位就在甜言蜜语女装的对面——这出于综合的考虑,而非自我的偏执。这条街人流量充足,由于街道狭窄,少有领导检查,城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,不会过分为难。再者,摆摊的这一边全是饭店,饭店与饭店之间有充足的空间供我摆书。

 起初还算顺利,晚春时节,不冷不热的天。小雨霏霏下了半个月,这天过后全是晴天。我每天早上六点起床,拉着装满书的拉车,走到摊铺处大概是七点二十。书按类别一一摆好,八点左右一切安置完毕。中午吃块鸡蛋饼,不回家。卖饼的大婶是个很好的人,见我年纪不大,每次只收我四块,还在饼里多加两片脆皮。晚上五点半左右收摊,工作时间超过十个小时,由于是自己喜欢的工作,竟不觉得有多么辛苦。

 附近开店的老板有时说年纪轻轻能出来摆摊,不容易,有时说摆摊终究不是长久之计,还是应该找份体面的工作。

 他们没有恶意,我也不好解释什么。即便承受更多人的冷眼,可比起打工,我宁愿摆摊。等攒够经验和钱,我要开一间书店。

 风雨有阻,累计出摊十几天。一天,城管来了一批人,挨个摊铺通知,说接下来几个月,别摆了,要创文明城市,事关重大,不得马虎。

 我大概成了失业的人。为避免被说游手好闲,我报名考驾照。驾照拿到以后,晚春已成晚秋,漫长的夏天似乎很仓促得过去,没留下往年绚烂的痕迹。创建文明城市结束来,苦难一波连着一波,以为反厄尔尼诺现象。今年的冬天来的特别早,不过十一月,我就穿上了厚厚的冬衣。

 一天下午,气温格外得低,他走到摊铺前,一袭黑色的大衣,看不出表情。我见他停留了会儿,便问他喜欢看什么书,他说,随便看看。我不再打扰。他走到摊尾,又折返回来,看起来有些心不在焉。

 我说:“喜欢看什么类型的书?我推荐给你。”

 他摆了摆手,意思是自己看,随即又笑了笑,说,“我要的书,你这里没有。”

 我回之同样傲慢的表情,说:“万一有呢?有你就会买么?”

 他点头,我歪着脑袋望他,他继续道:“你这里,有电脑方面的书么?”

 我拿了一本杂志,递给他。《Information Technology》。

 他接过杂志,揶揄地问价格。我说,两块。他说用微信支付,然后发了十八元的红包给我——杂志的定价是十八元。抬起头,发现他已经准备走了,他挥着杂志,冲我摇了摇,算是招呼。我没来得及问他的名字,而他的微信昵称,是我之前未听说过的词。危险漫步。进入他的朋友圈,发现全是黑客方面的分享。我想问他黑客是什么样的,黑客每天都做些什么,危险漫步,又是什么意思。可他越走越远,已在街尾,只留给我一个模模糊糊的背影。

 那天后,我再没有遇见他,但每当遇见那样特别寒冷的天气,我总会想起他。我的书没能一直卖下去,寒冷击垮不了我,城管无法将我打败,能把我摧毁的,只有我自己——我摆摊的收入,无力撑到开店。 我不知道我做错了什么,但是我输了。

 我不停地换工作,最后,我成为了一名IT工作者。我不确定这是否是受他影响,我只知道,我很想再见到他,届时,我会说,哎,很高兴认识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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